申报| 上海徐汇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通知(产业创新服务商方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等文件精神,优化人工智能创新要素供给,降低企业大模型研发、智能体开发与垂类应用成本,推动服务商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打造行业标杆应用案例,加快大模型技术规模化落地应用,推动产业集聚与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徐汇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算力、模型服务、语料数据等核心创新要素,培育共性技术服务商与产业支撑平台,面向市场主体提供普惠性技术与要素服务。具体参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需为独立经营实体,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保持经营信息及经营状况稳定,具有独立承担项目建设和长期运营的能力。
2.申报主体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仅限申报一个项目。
4.申报项目相关投入须真实发生,同一项目、同一投入不得重复享受本区其他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扶持。
(二)专项条件
1.“产业创新服务商方向”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已建并持续运营的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主体,具备稳定的技术架构与服务运营能力。
2.“产业创新服务商方向”项目须面向企业提供普惠性创新要素服务,具备明确的服务内容及专属优惠方案,服务合同、结算凭证、交易票据完整可追溯,服务规模与成效可量化核查。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徐汇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表》(产业创新服务商方向);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平台运营方案(详见《徐汇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平台运营方案(产业创新服务商方向)编制大纲》);
4.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5.申报单位法人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
6.信用查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分别出具,见附件);
7.项目联系人在职证明(见附件);
8.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2026年上半年财务报表(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流量表等);
9.项目合作协议清单及相关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
10.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佐证材料。
四、申报受理
1.上述各项申报材料须分别加盖公章,按序整合为一份完整的PDF文件,文件及邮件主题均以“申报方向+企业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xuhuijw@163.com,申报发送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申报材料待接到工作人员电话或邮件通知后另行准备,一式五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时间、地点以我办通知为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3.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且与电子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五、相关支持
经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后,我办将在以下事项中予以优先支持:优先考虑列入本区人工智能产业专项资金支持;优先推荐参与各类组织的AI论坛、行业沙龙、高端峰会等活动;优先推荐列入市级人工智能专项案例集;在电视台、平面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市级宣传平台上予以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