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上海长宁区2026年时尚创意产业政策申报通知

 

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区域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依据《长宁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长宁区产业发展实际,长宁区商务委特发布时尚创意产业政策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在长宁区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基本申报材料

1.申请表(提交户管服务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支持方向

方向1:行业领军企业

支持内容: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符合时尚创意产业发展导向的行业链主或领军企业,符合要求的,给予每年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对行业链主或拔尖企业,符合要求的,给予每年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

专项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方向2:产业链关键节点

支持内容: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市场主体积极发挥产业链、价值链的集聚作用,根据市场主体辐射引领作用发挥的实际情况,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市场主体,符合要求的,给予每年不超过1500万元支持;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市场主体,符合要求的,给予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

专项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方向3: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

支持内容: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市场主体加大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符合要求的,给予每年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专项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方向4:拓展产业新领域

支持内容:对符合时尚创意产业发展导向、产品或服务在行业内具备高端引领作用并拓展新领域的市场主体,符合要求的,给予每年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专项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方向5:品牌提升

支持内容:鼓励时尚创意产业市场主体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根据市场主体品牌效应、发展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符合要求的,给予每年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专项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方向6:新业态新模式

支持内容: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市场主体开展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等,符合要求的,给予每年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专项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方向7:行业活动及新产品推介

支持内容: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市场主体参加各类行业峰会、交流论坛、展览展会、行业竞赛、新产品推介等活动,符合要求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支持,单个市场主体每年不超过50万元。

专项申报材料:

1.参加活动的相关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报项目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方向8:市场拓展

支持内容: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市场主体进行国际国内市场拓展,扩大经营规模和交易规模,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效增长。符合要求的,给予每年不超过50万元支持。

专项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方向9:绿色发展

支持内容:对符合时尚创意产业发展导向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的市场主体,符合要求的,给予每年不超过20万元支持。

专项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方向10:职业培训

支持内容: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市场主体开展职业技能与业务能力培训,符合要求的,给予每年不超过10万元。

专项申报材料:

1.培训相关发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报项目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方向11:就业惠民

支持内容:对促进高质量就业,提高区域就业承载能力的时尚创意产业市场主体,符合要求的,给予每年不超过20万元支持。

专项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申报方式

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采用A4 纸双面打印,按次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提交户管服务单位初审。

政策来源:上海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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