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规范〔2023〕3号),现就开展临港新片区2025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具体如下:
一、支持对象
1、符合临港新片区前沿产业导向的科技型企业;
2、2024年度认定(或复核)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未获得过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政策资金支持。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开放申报,截止至2025年7月25日。
(二)申报途径:申报单位在系统登录界面(https://p.lingang.gov.cn),登录选择“一网通办法人登录”,
再点击选择“法人一证通登录”,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成功后,选择“线上服务”,点击“办事汇(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按钮,进入申报系统。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检索政策“企业能级提升”,点击“扶持申报”按钮即可进入申报页面,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上传的附件均须为PDF格式,可上传多个文件)。完成所有填写和上传后,点击“申报”按钮正式提交。
三、监督管理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通过唯一的“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企业、单位收取费用的,请向我委举报。
申报企业、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不诚信行为的,将按
照程序及时上报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征信系统,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临港新片区各项优惠政策。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8283264
联系地址:申港大道200号B521室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8日
关于对《关于临港新片区2025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奖励申报的通知》的解读
一、“通知”的主要考虑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规范〔2023〕3号),现开展临港新片区2025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奖励申报工作。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支持对象、申报流程、监督管理、联系方式四个部分:
“支持对象”明确了申报主体需满足的条件。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
(一)符合临港新片区前沿产业导向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企业为2024年度认定(或复核)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申报企业未获得过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政策资金支持。
“申报程序”明确了申报时间、申报途径等流程。
(一)申报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25日。
(二)申报途径:登录界面(https://p.lingang.gov.cn),登录选择“一网通办法人登录”,再点击选择“法人一证通登录”,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成功后,选择“线上服务”,点击“办事汇(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按钮”,进入申报系统。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检索政策“企业能级提升”,点击“扶持申报”按钮即可进入申报页面,“监督管理”及“联系方式”明确了申报工作的监督职责及联系电话、地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