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产业专项| 2025年度上海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黄浦区关于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黄科委规〔2023〕1号)和《黄浦区关于优化和加强投资促进工作 推动科技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黄科委规〔2024〕1号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开展2025年度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需具备承担项目的条件和相应能力,且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具体支持事项和条件详见《2025年度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5415日至516日。

(二)材料报送

请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相应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材料需采用A4纸张打印胶装并加盖公章后,一式叁份报送至上海市静安区华盛路82号恒盛大厦3楼陆文婷收(可现场或快递递交);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huangpu_ai@163.com

(三)申报咨询

1、谭老师:33134800-20558(政策咨询)

2、陆老师:53080900-200(申报受理)

三、保障措施

区科委负责项目申报受理,并组成由区相关部门参加的评审小组,共同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认定,报区政府批准。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每家单位原则上限报1个资助事项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2、区科委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3请同步通过网上直报系统——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www.sheitc.sh.gov.cn)网站首页“应用平台”登录“上海市数字产业运行系统”(szcy.sheitc.sh.gov.cn/home)填报2024年度统计数据

4、本通知及附件由区科委负责解释。                         

上海市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414

 

首页    申报指南    数字化产业专项| 2025年度上海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