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项目资助|2025年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嘉人才办〔2023〕4号)文件精神,为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2025年度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嘉定区注册并依法纳税,且为项目主要出资方;
(2)申报单位具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申报单位与合作方签订技术合同,明确项目负责人及核心团队,清晰界定投入、分工、知识产权以及合作成果的归属、利益分配等各方权利义务,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申报项目已在本区实施完成,符合区域科技创新发展与产业政策导向,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得区、镇其他产业政策扶持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单项不重复”原则执行。
(1)《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通过在线填报后,下载并打印成纸质件提交);
(2)申报单位与合作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以及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费用支付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4)信用信息查询报告(通过“信用上海”平台,获取“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误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
(5)申报项目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实施情况报告、项目经费使用明细等;
(6)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如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科技奖励证明等;
(7)特殊行业需提供资质证书。
政策来源:上海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