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关于印发《黄浦区关于优化和加强投资促进工作 推动科技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5-2026)

 

黄科委规〔2024〕1号

区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黄浦区关于优化和加强投资促进工作 推动科技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黄浦区关于优化和加强投资促进工作 推动科技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市委、区委全会决策部署要求,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对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措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区域原始创新能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速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黄浦区关于优化和加强投资促进工作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地见效,结合黄浦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重点促进和扶持数字科技、生命健康、科创服务业等科创产业领域以及未来产业。相关主体须符合黄浦区产业发展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主要举措

  (一)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1、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形成一批重大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成果。鼓励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企业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创造出引领性、先进性、突破性科创成果。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承接国家、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企业产出有原创性和重大突破性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1亿元的补贴。

  2、推进科技研发机构建设。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机制现代化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国家、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层级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5000万元的补贴。

  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主动对接、引进、转化、联合开发海内外高质量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加快共性技术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验证平台等建设,支持科技成果的二次开发、工艺验证和试生产。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5000万元的补贴。

  (二)集聚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4、加强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引领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支持高成长型科技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高增长型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1亿元的补贴。

  5、健全企业成长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快速发展,提升区域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大力培育“链主”、科技小巨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科学技术奖、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支持首次升规达标或当年保持高增长的科技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发展。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6、加速创新产品推广使用。鼓励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形成产业。支持各类创新主体打造符合黄浦区产业导向且具备一定影响力的技术应用场景、跨界融合场景和公共展示场景。加强区域算力供给,支持算力基础设施供给保障,鼓励企业购买或租用算力开展重大技术创新。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

  (三)营造一流创新生态,推动产业链集聚发展

  7、推动科创载体提质增效。鼓励建设高质量孵化器,发挥其在全过程创新、全要素集聚、全链条加速等方面的作用,培育更多本土硬科技企业。支持各类主体建设符合黄浦科创产业导向的“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创载体。鼓励科创载体打造产业集群,集聚培育延链、补链、强链企业,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链。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5000万元的补贴。

  8、支持高端创新品牌活动。提升区域科技创新的国际影响力和引领力。鼓励各类创新主体举办具有全球、全国影响力的科创峰会、赛事、论坛、展会等活动。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参加国际重大会议、展览展示和成果发布。支持国际科技组织、国际顶级科技研究学会、杂志、期刊、科技协会等机构发展。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

  9、加大科创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深化“拨投结合”“投贷联动”等机制创新,促进海内外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支持企业开展股权融资、信贷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推进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

  (四)引育全球科创英才,打造人才引领高地

  10、集聚科技创新顶尖人才。聚焦黄浦科创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引进聘用顶级专家,包括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提名者、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重大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引进聘用高级人才,包括海外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等市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引进聘用杰出青年人才,包括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市级青年人才计划入选者。经综合评估,给予单个引才主体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奖励。

  11、支持管理和研发人才发展。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行业内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各类创新主体培育具有国际视野、战略眼光及卓越经营管理才干的管理人员,以及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在产品研发、软件开发、成果技术转化和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核心技术骨干等。经综合评估,给予单个育才主体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

  12、鼓励引进科技创新创业领军团队。鼓励优秀的科创人才和团队来黄浦创业。支持科技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主体引进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团队。经综合评估,给予单个引才主体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每年由区科委适时发布扶持项目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明确申报要求、申报时间、受理地点等具体信息。申报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区科委负责扶持项目申报受理,并组成由区相关部门参加的评审小组,共同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认定,报区政府批准。

  (三)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区科委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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