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中心|2024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力度,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及法人信用良好,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上海市和虹口区产业发展导向,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科技投入。202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300万元,且占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2.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有较高且持续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2023年度拥有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和研发软件购置费不低于200万元。
3.能创造运用知识产权,构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开放式创新体系,在前沿科技、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开展联合攻关,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4.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2023年度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20人。
5.技术创新绩效显著,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自2021年度起,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2件(医药制造业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等不少于2件)。
6.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存在下列情况: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材料
1.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附件1)。
2.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附件2)。
3.由B类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对研发人员数、研究开发费用以及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研发软件购置费进行专项审计。
4.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附件3)。
5.其它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技术带头人学历(或职称)证明;
(2)知识产权证明;
(3)所获各类资质、品牌、行业标准制定、奖项等情况证明。
以上材料请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送至虹口区科经委都市产业科(飞虹路528号虹口工人文体中心3楼会议室)。电子版发送至hkswwcyk@126.com。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6日
五、联系方式
飞虹路528号虹口工人文体中心3楼会议室
虹口区科经委都市产业科